东宁市与俄罗斯十月区 签订建立友城协议

黑龙江经济报 16.02.19 303字

日前,东宁市与俄罗斯十月区行政公署签订建立友城协议。

根据中俄两国建交公报原则,为增进中俄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巩固并发展两市区的友好合作,经过友好协商,东宁市与俄罗斯十月区行政公署同意签订建立友城协议,并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协议约定,东宁市与俄罗斯十月区行政公署根据互利的原则,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人才、旅游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协议约定,东宁市与俄罗斯十月区行政公署领导人和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会晤机制,以便就双方交流与合作事宜及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协议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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