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Biang.ru、《黑龙江日报》 10.10.23 865

《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保障工程沿线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Скриншот: "Хэйлунцзян Жибао"

一、查阅方式和途径: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虎林首站—长春联络压气站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s://www.pipechina.com.cn/gpkf/tzgg/6452.html。如需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反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①电话反馈;②发送电子邮件;③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联系人:姜平,联系电话:0316-2170298,邮编:065000,邮箱:jiangping@pipechina.com.cn。评价单位: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中石油科技园区12地块A座,联系人:刘金玲,联系电话:010-80169870,邮编:102206,邮箱:25182013@qq.com。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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