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反垄断局起草法案:非法投资俄罗斯战略企业的外国人可能被收缴股权

Biang.ru、中俄投资法律网 24.01.22 845

据塔斯社1月21日报道,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起草2008年4月29日第57号《俄罗斯联邦战略行业外商投资法》修正案草案:如果外国投资者违法获得俄罗斯战略企业股份,那么该股份可能被收缴。法律草案已在联邦法律法规草案门户网站上公布。

法律草案在《俄罗斯联邦战略行业外商投资法》中加入这样的可能:如果外国投资者进行的交易使其获得对俄罗斯战略企业的控制权,并且该交易因此被认定无效,那么可以收缴 "外国投资者因该交易获得的俄罗斯战略企业股份,以及因该交易获得的能够使外国投资者或团体直接或间接控制俄罗斯战略企业的其他权利"。

法律草案的说明文件中指出:"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在执法实践中发现,在一些情况下,如果交易中的卖方被注销,就不可能适用无效交易的一般后果:互相返还;或者其适用不能实现《俄罗斯联邦战略行业外商投资法》保护俄罗斯联邦战略利益的目标"。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还建议对外国投资者以其他形式违反《俄罗斯联邦战略行业外商投资法》的行为采取类似措施。

同时,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新闻部强调,《俄罗斯联邦外商投资法》已经规定了适用这一机制的可能性,此次反垄断局的法律修正案草案只是 "按照反垄断局的执法实践对法律进行了细化"。此次修法是由于监管部门发现,在一些情况下现行联邦法律规定不能适用:即法院可以将无效交易的全部所得收缴作为国家收入。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的新闻稿:"第一种无法返还股份(财产)的情况是,交易中的卖方(外国投资者)已经停止经营。第二种情况是向卖方(投资者)返还股份(财产)被认为不符合国家和经济安全利益"。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强调,如果法律修正案获得通过,变化将只涉及5%的投资,并且只影响对俄罗斯国防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公司,包括国防工业、矿产、港口、水生物资源开采企业。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新闻稿总结道:"与吸引任何投资一样,吸引外资仍然是国家的重要任务,对于善意的投资者要为其创造最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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